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

发布日期:2010-04-01   作者:马怀德 主编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1月   点击量:662

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我国立法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外立法制度运行的经验,立足我国实践,根据宪法的原则规定对立法体制、程序和监督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制定统一立法法,划分立法权限,健全授权立法制度,改革立法程序,完善立法监督制度的具体设想。近2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观念的普及、深入,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关系亟待调整,人们对规则的需求大大增加,立法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立法数量还是立法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层次多、范围广、数量大的立法活动也导致了一个结果,就是立法失控、立法无序。这表现为冲突矛盾立法,重复立法,越权立法等不规范立法现象不断出现,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地域之间,上下级之间争夺立法权的“立法大战”愈演愈烈。一时间,立法权竟成了立法部门和行政机关乃至司法机关竞相争夺、炙手可热的“重权”。由于缺乏程序规则的限制,立法的随意性也大大增加,出现了从乡规民约到国务院行政法规层次繁多、效力不定、界线不清的各种规则,这些规则的出台过程更是五花八门、无一定规。有时首长的一席讲话,几个人的临时决定,倾刻间便能披上立法的外衣畅行无阻,有时明显违背民意的收费文件会以法的名义迅速下达。文件的称谓叫法更是花样繁多、不胜枚举,如规定、办法、通知、决议、意见、条例……这些现象说明,立法失控或立法无序的现象已经十分严重,如不及时纠正,将会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如何规范立法活动?有无必要就此制定专门的法律?要回答这些问题,不能不对立法的一般理论进行研究,特别是对立法体制、程序和监督问题加以研究。

立法体制的核心是划分立法权,而划分立法权的前提条件又是确定法的范围。在定义众多的法概念中,我们选择了较广义的法概念,即“法”应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构成。在此前提下,本书重点就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立法权限的划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影响立法权限划分的因素,对立法权限划分的原则、模式、具体内容、国家专属立法权、地方立法权限、行政机关立法权限进行了具体研究。由于授权立法制度在立法体制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我们对其单列两章作专门研究,通过对国内外授权立法制度的介绍,试图勾勒出未来我国授权立法的大体轮廓。

在立法程序方面,本书重点就立法程序制度和程序功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立法程序制度包括专家立法、公开立法、听证及公告制,而程序功能要素又包括立法规划、法案提起、审议法案、表决、公布等,对于一个完整、高效又有质量的立法过程而言,这些制度和功能要素是缺一不可的。

立法监督问题历来受人瞩目,特别在立法数量激增、立法质量参差不齐的今天,如何对立法活动加以有效监督便成为整个立法制度的关键环节。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立法监督的基本形式,但由于缺少具体程序制度,这种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分析立法监督机制不奏效的原因就颇具意义。从国外立法监督的三种基本模式看,议会监督与专门机构监督、普通法院的监督各具特色,都是各国从本国国情出发作出的选择。我国在加强立法监督体制中,有必要以宪法为依据,大胆借鉴国外立法监督经验,建立起一个较为可行又能发挥作用的监督机制。

作者简介

马怀德,1965年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北京市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福建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或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 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曾赴美国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作访问学者。 出版学术专著、合著二十余部,专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行政许可》。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及北京市科研课题。 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系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和霍英东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2006年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

目录

第一篇 立法体制篇

第一章 立法权限的划分

第一节 立法权

第二节 立法权限划分概述

第三节 完善我国立法权限划分的思考

第二章 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委任立法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英国与美国的委任立法制度

第三节 法德日三国的委任立法制度

第三章 我国的授权立法制度

第一节 建国以来我国授权立法的实践

第二节 授权立法的规范分析

第三节 授权立法的效力

第四节 授权立法的现状与完善

第二篇 立法程序篇

第一章 立法程序概论

第一节 立法程序的概念

第二节 立法程序的原则

第三节 立法程序的分类

第四节 立法程序的意义

第二章 立法程序制度

第一节 专家立法制度

第二节 立法公开制度

第三节 立法听证制度

第四节 法律公告制度

第三章 立法程序构成——立法程序的功能要素

第一节 立法规划程序

第二节 法案提起程序

第三节 审议准备程序

第四节 法案审议程序

第五节 表决通过程序

第六节 公布生效程序

第三篇 立法监督篇

第一章 立法监督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立法监督概述

第二节 立法监督的主体、内容和程序

第三节 立法监督的必要性

第二章 西方国家立法监督制度简介

第一节 议会立法监督

第二节 授权行政立法监督

第三章 我国立法监督的展望

第一节 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第二节 完善我国立法监督的途径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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