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0-04-09   作者:林毅夫 著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格致出版社2008年3月   点击量:674


内容简介

本书前5篇文章探讨农作制度变迁的原因,不同的农作制度对家业发展的影响;后4篇文章将探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农业技术的选择、创新和扩散;最后一篇文章则纵论五千年的历史,说明中国的科技在前现代社会领先于世界各国,但到现代社会却落后于西方的原因。

一个社会的制度和技术变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因此,经济学家要分析,解释和推动一个社会的发展,首先就必须有一个关于制度和技术变迁的理论。这已成了国际经济学家研究的最重要课题之一。本书运用现代经济学方法,详尽论述了我国解放后的40多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制度和技术的快速变动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并深刻分析了这种制度和技术变迁的内在原因。

作者简介

林毅夫,男,1952年生于台湾宜兰县。台湾大学肄业,1978年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毕业,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1979年就学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1982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后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T.W.舒尔茨教授推荐,入芝加哥大学经济系主攻发展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1986年获博士学位。其后到耶鲁大学经济增长中心做了一年博士后研究。1987年回国,现为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同时为国内外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并担任国内外多个权威研究机构的专家顾问和核心期刊的学术委员。发表、出版了一系列影响深广的论文,被公认为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界的领军学者。

目录

前言

1 集体化与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

2 中国农业家庭的责任制改革的理论与经验研究

3 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业增长

4 中国改革后决定农场投资与农民住房建设的因素

5 中国的家庭责任制改革与杂交水稻的采用

6 中国农业在要素市场交换受到禁止下的技术选择

7 中国农业公共研究资源的分配:一个诱致性技术创新假说的检验

8 中国的杂交水稻创新:一个集中计划经济中市场需求诱致的技术创新研究

9 教育与农业中的创新采用:来自中国杂交水稻的证据

10 李约瑟之谜: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发源于中国

参考文献

书摘

1 集体化与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

1.1 引言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学者讨论最多的论题之一。合作化从1952年开始,它在最初几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功:1952年至1958年问,农业产出连年增长。这一运动没有受到农民的有力抵制,推进得也相对平缓。那时的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合作化运动避免了苏联在1929年的集体化所导致的灾难性后果,它为那些欠发达的人口密集性经济提供了一个农业发展的模式(Rabinson1964)。其结果,在许多国家产生了强烈的向中国学习的情怀(Eckstein1966P.35P.259)。然而,这一观点不久就销声匿迹了。1959年起,中国农业生产突然出现了连续三年的剧烈滑坡。谷物产量在1959年下降了15%,1960年和1961年的谷物产量只及1958年水平的70%。一份报告对新近公布的人口数据进行仔细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一危机导致19581961年间约3 000万以上人口的死亡及约有3 300万应出生人口没有出生或延后出生(Ashtonet a1.1984)。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惨重的灾难。

由于中国的统计资料没有公开,对合作化运动在取得初期的成功后为什么会出现农业生产的突然滑坡,就无法得到很好的理解。一般所接受的假说是:(1)连续三年的坏天气;(2)政策失误加上合作社的管理不良;(3)由于合作社的规模不当所引起的激励问题(Eckstein1966P.379Chinn1980Ashton et a1.1984Perkins and Yusuf1984P.79)。我在本文要揭示的是,上面的假说是与经验证据不相符合的。我认为,19591961年的滑坡主要是由于从1958年秋天开始农民退社的自由被剥夺所造成的。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组织形式的这种转变使一个合作社的性质从一种重复博弈(repeated game)变为一次性博弈(one-time game)。生产之所以会滑坡,是由于一个农业合作社的成功最终取决于一个自我实施的协议。在这一协议下每个成员都允诺对他自己进行管束。然而,在一次性博弈中,一个自我强制实行的协议是无法维持的。

本文的结构如下:第2节简要回顾了中国的合作化运动和有关的农业发展战略。第3节讨论了几种假说,以及检验这些假说相对有效性的方法。第4节将这些假说与经验证据进行了对比。第5节是一些结论性评论。

1.2 合作化运动与农业发展的回顾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所承继的是一个被战争破坏的经济,89.4%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工业只占国民收入的12.6%(农业部,1989,第5089页)。为了尽快增强国力,刚刚经济于1952年从战争破坏中恢复,中国政府就采取了斯大林式的重工业导向的发展战略。这一发展战略导致对食品及其他农产品需求的急速增长。由于稀缺的外汇储备主要用于进口资本品,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就只能通过国内生产来满足。由于农业停滞和坏年成对工业扩张立即具有直接的影响,合作化被认为是一种能促进农业与工业同时发展的战略。这一农业发展战略的两个核心是:(1)动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到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投资项目去劳动,如灌溉、洪水控制、土地开垦等;(2)通过传统生产方式和投入,如密植、更仔细地除草、施用更多的有机肥,来增加单位产量。

1949年共产党接管中国以前,单家独户的家庭农场是中国农村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制度形式。农地规模过小,且地块分散。在社会主义革命前,中国农村差不多一半的土地由地主所有,并租给农民耕种。地租常常高达主要作物产量的50%,由此唤起了革命。从40年代开始,共产党就在所控制的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在这一计划下,土地被无偿地从地主那里没收走,然后将之分配给佃农。土地改革一直持续到革命成功,并于1952年完成。

从表1.1可见,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的实验甚至在土地改革完成前就开始了。到1955年时存在三种主要的合作社形式。最主要的形式是“互助组”,它由相邻的45个农户组成。他们在农忙时将各自的劳动力、农具和牲畜集中起来。这种合作有的是临时的,有的是长期的。在这一方式下,资源所有制性质未变,作物决策仍由单个农户负责。第二种形式是“初级合作社”,它由2030个相邻的农户组成。他们按一个统一的计划将资产组合起来。一个合作社的纯收人分成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按土地、牲畜和农具分红,另一种是按劳动完成情况付报酬,土地、牲畜和农具仍由单个农户所有。第三种形式是集体农场或“高级社”。在这种形式下,所有的生产手段都集体化了。一个合作社的收入只以劳动的贡献为基础分配,并采取了工分的形式。一个农户的收入取决于家庭成员挣得的工分数和一个工分的平均值,后者反过来又取决于集体农场的净收入。一个高级社的规模最初由约30个农户组成,尔后变成由一个村的所有农户(150200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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