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0-08-04   作者:(德)普芬道夫 著,支振锋 译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   点击量:509

普芬道夫是17世纪德国法哲学的开创者,是近代最杰出的自然法学思想家。本书是普芬道夫关于自然法的一部言简意赅的纲要性著作,全书对普氏的自然法学说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包括对行为、义务、权利、权力等基本法律概念的清楚界定。

内容简介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1673)是普芬道夫八卷本《自然法与万国法》(1672)巨著的精编浓缩。这本关于自然法政治理论的著作,清晰澄明而又意蕴幽远,是1718世纪自然法哲学中最富于影响力的阐发。在其自然法哲学中,普芬道夫不仅对格劳秀斯和霍布斯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应,而且还借此为洛克、哈奇森、休谟、卢梭与斯密等理论家设定了需要解决的智识难题。三十年战争(16181648)硝烟甫散,普芬道夫就对早期现代启蒙国家以及道德和从属于它的政治之间的恰当关系进行了经典的论证。

迈克尔·西尔弗索恩这个清澈畅晓而又富于历史感的译本,是20世纪初以来的第一个英译本。在导言中,詹姆斯·图利将本书置于17世纪的语境之中进行了介绍,提炼了其主要观点,考察了近年来研究普芬道夫的文献,并展示了普芬道夫在对格劳秀斯、霍布斯及其许多批评者的回应中,是如何将自然法理论转化为一门独立的法律政治哲学(juristic political philosophy)学科的。直到康德之前,这门学科一直主导着人们对政治的思索。

目录

普芬道夫主要作品及简称

普芬道夫生平与著述的大事年表

编者引言

参考文献

文献注释

英译者附注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

作者献词

作者前言

第一卷

第一章 论人类行为

第二章 论人类行为规则或一般法

第三章 论自然法

第四章 论人对上帝的责任,或论自然信仰

第五章 论对自我的责任

第六章 论每个人对每个人的责任,首先是不损害他人

第七章 论承认人的自然平等

第八章 论人类的普遍责任

第九章 协议各方的责任概论

第十章 语言运用中的人类责任

第十一章 起誓中的责任

第十二章 论在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时的责任

第十三章 论从所有权本身所产生的责任

第十四章 论价值

第十五章 论以物的价值为前提的契约及它们所涉及的责任

第十六章 论解除协议义务的方法

第十七章 论解释

第二卷

第一章 论人的自然状态

第二章 论婚姻责任

第三章 论父母和子女的责任

第四章 论主人与奴仆的责任

第五章 论建立国家的动因

第六章 论国家的内在结构

第七章 论主权的职能

第八章 论政体的形式

第九章 论政治权威(civil authority)的特征

第十章 论获取权威、尤其是君主权威的方式

第十一章 论主权者的责任

第十二章 国家法(civil laws)专论

第十三章 论生与死的权利

第十四章 论声誉

第十五章 论统治者对国家之内的财产所具有的权力

第十六章 论战争与和平

第十七章 论条约

第十八章 论公民的责任

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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