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上下册)(全两册)

发布日期:2010-10-28   作者:许崇德 著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   点击量:763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是从1949年共同纲领开始的,迄今半个世纪有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是人民的选择,也是一个多世纪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历史经验总结。刘少奇于9549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曾经指出:事情就是这样,“在中国出现的真正的宪法,毕竟只能是人民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宪法,只有这种宪法,才是这种宪法,才是适合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广大人民群众所欢迎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以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中国若离开了社会主义,就必然要退回半封建半殖民地去。这是亿万中国人民不允许的。所以,坚持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本书回顾了我国宪法所走过的道路,尽可能详述其演变经过,俾能帮助读者借此探索历史的经验教训,从而为今后的宪法的运行和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

目录

上册

第一章 新中国建立前的宪法概况

第二章 共同纲领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三章 共同纲领的起草经过

第四章 共同纲领关于国家性质问题的规定

第五章 共同纲领规定的政权机关

第六章 共同纲领规定的各项基本政策

第七章 1954年宪法的起草过程

第八章 1954年宪法经首届人大通过

第九章 1954年宪法的序言和总纲

第十章 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

第十一章 1954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旗、国徽、首都

下册

第十三章 1975年宪法产生的经过

第十四章 1975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第十五章 1978年宪法的产生

第十六章 1978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第十七章 1982年宪法的产生经过()

第十八章 1982年宪法的产生经过()

第十九章 1982年宪法的产生经过()

第二十章 1982年宪法的序言和总纲

第二十一章 1982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章 1982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

第二十三章 1982年宪法的局部修正

第二十四章 历史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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