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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的技艺——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

发布日期:2010-10-28   作者:秋风 著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   点击量:536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具有独特的知识谱系,以哈耶克思想为中心,上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旁及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普通法传统,并致力于发掘中国古典的自由主义思想与制度资源,试图融合中西思想和制度,探究一个具有广泛解释力的宪政主义体系。本书收录了作者近年所写有关法律、宪政研究的论文。第一部分以普通法和共和时期的罗马法为原型,提出了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的概念,并由此论证了一个基于统治权与法律权二分的政体分析框架,同时也提出了在当代语境下,以何种法律程序发现中国人的法律的问题。第二部分以法国大革命和欧盟立宪为前鉴,指出立宪是一项单纯的政治事业,而非整全的社会、文化事业,因而,试图将民众扳依某种特定的宗教信仰作为建立自由宪政的基础,必将导致立宪的失败。第三部分则尝试以自由宪政的基本概念框架,对中国古典的若干观念和制度进行重新解读。三个部分论述中不乏创见,对于中国语境下宪政科学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姚中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长期从事财经、政治和法律评论写作。已出版财经评论集《为什么是市场》及翻译作品《哈耶克传》、《法国大革命讲稿》、《法律与自由》等多种。目前主要研究普通法传统、苏格兰道德哲学、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古典中国的自由思想与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 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

试论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与两权分立的政体框架

法律的自发生成机制

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

理性这治,而非权力之治

普通法宪政主义

余论

司法至上与自发秩序的法律体系——评《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

司法与统治

萨维民、门格尔论自发秩序的法律观

司法约束统治

教会法与法律实证主义间的张力——读《教会法研究》

理性制造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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