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立法过程中的公共参与

发布日期:2010-10-28   作者:李林 主编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10月   点击量:785

内容简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基本上是遵循以下理论逻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矢志不渝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者简介

李林,1955年生.1970-1980年,先后在工厂、部队、国家机关工作10年;1980-1990年,先后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1993-19953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并在哥大东亚研究所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  1984年到法学所法理学研究室师从吴大英先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曾任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科研处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建设部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等。

目录

民主立法与公众参与(代序)

中国立法过程公共参与的理论与实践

公众参与立法的实践及思考

法案公开与公众参与立法

从精英介入到草根参与

论立法的技术路线

健全立法听证程序

对我国立法听证的反思

关于人大立法旁听制度的思考

媒体中的公民立法参与

论立法民主与公众参与的实现

北京市地方立法中的公共参与

上海地方立法后评估中的公共参与

福建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的实践及其思考

青岛市地方立法中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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