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

发布日期:2010-10-29   作者:(美)托马斯·斯坎伦 著,陈代东,杨伟清,杨选 等译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8年11月   点击量:664

内容简介

我们如何判断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如果一个行为是不正当的,它给了我们什么理由不去那样做?我们为什么应该赋予那些理由比我们的其他关怀和价值更优先的地位?在《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中,斯坎伦为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答案,它们适用于道德的核心部分,这一部分涉及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的问题。根据斯坎伦的契约主义观点,对正当和不正当的思考也就是对于我们按照能向其他人证明其正当性的条件和他们不能合理拒绝的条件能够做什么的思考。他揭示了关于正当和不正当的结论的特殊权威性如何来自于以这种方式与其他人发生联系的价值,他也揭示了诸如公平和责任这样一些人们熟悉的道德观念,如何能够通过它们在相互证明和批评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来得到理解。

斯坎伦为理由、价值和个人福宁这些关键性概念提出了更为广泛的解释,这些解释都对关于这些概念的标准观点提出了挑战。他的契约主义就以这些新的解释为基础。他论证了愿望并不能为我们提供理由,事态并不是价值的主要载体,福宁在人们的理性决策中也不像通常人们所认为的那样重要。在道德价值标准和非道德价值标准上,斯坎伦是一位多元论者。他论证道,考虑到这种价值标准的多元性,契约主义体谅在相对主义者所主张的道德要求中的大部分可变性,同时仍然能够说明我们对正当和不正当的判断的全部力量。

作者简介

托马斯·斯坎伦(Thomas MScanlon1940)美国著名道德哲学家,已故美国哲学大师、伦理学巨匠约翰·罗尔斯的得意门生,继罗尔斯之后道德契约主义的当代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学哲学系主任、美国哲学会东部分会主席,与托马斯·内格尔一起创办了著名哲学刊物《哲学与公共事务》(Philosophy and PublicAffairs)并担任该刊的副主编,现任该刊顾问编辑。

目录

致谢

导言

第一部分理由和价值

第一章理由

第二章价值

第三章福宁

第二部分正当和不正当

第四章不正当和理由

第五章契约主义的结构

第六章责任

第七章诺言

第八章相对主义

附录威廉姆斯论内在理由和外在理由

参考文献

原书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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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部分理由和价值

第一章理由

1.导言

我打算把理由观念作为基本观念。在我看来,解释什么是某事的理由的任何尝试都会回到同一个观念:一种认为有利于某事的考虑。人们可能会问:“怎样有利于这件事?”“通过为这件事提供理由”似乎是唯一的答案。因此,我将以理由的观念为先决条件,也要以我的读者在最低限度的、然而是基本的意义上是有理性的为先决条件,现在我要解释这种意义。

在我看来,理由的观念并不是一个有问题需要解释的观念。在本章第11节里我会谈到为什么解释这一概念的各种尝试(性情式的、表达性的,等等)都给我一种令人不满意的强烈印象。我怀疑任何这种一般的说明能否成功,但现在我的目标并不是论证情况就是这样,因为我要继续探讨的问题都不依赖于它。在稍后的篇章中我将提出的关于价值和道德的一些主张,将是与任何对理由更深入的说明一致的,这些说明不会使我们关于理由和合理性的普通概念的轮廓受到干扰。本章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描述我所认为的这些轮廓是什么,而且我希望用一种支持我的主张的方式做到这一点。我的主张是不应把理由观念看做是有问题的。我也将试图以这样一种方式提出问题:如果有关于理由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就是关于一切种类的理由的一般性问题。关于实践的理由或者行为的理由并没有特别的问题。当我们判断个行为在道德上是不正当的时候,如果我们要对之作出同应的那类理由需要解释,需要解释的就是关于道德不正当性的概念,而不是行为理由的一般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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