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对中国公众参与现状的分析,把公众参与分为三个层次予以研究。在每个专题中,作者研究本领域公众参与的形成、发展过程,参与的主要表现,参与的过程和方式,作用和效果,重要事例,分析和评价。在对公众参与热门领域的现状研究后,也对在公众参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主体,如非政府组织、公共知识分子和律师、以及媒体在公众参与中的作用和角色进行考察.通过对公众参与横向和纵向的研究,使读者看到公众参与在中国的全貌。
作者简介
蔡定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政研究所所长;兼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范法律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等、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2002年获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法国巴黎政治学院、瑞典隆德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等学术机构访问讲学。 主要研究领域:宪政理论和实践,法制建设理论,人大制度和选举问题,关注社会问题。出版专著《一个人大研究者的探索》(2007)、《宪法精解》(2004)、《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四版)(1992,2003)、《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1999)、《国家监督制度》(1991),主编《中国走向法治30年:1978—2008》(2008)、《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2003)等著作,评论集《黑白圆方一法治、民主、权利、正义论集》(2003)、《夜阑烛火集》(2008),是许多重要报刊的评论专栏作者,发表论文二百多篇。
目录
第一篇 公众参与及其在中国的兴起(代序)/蔡定剑
一、什么是公众参与?
二、公众参与在中国的发展及特点
三、公众参与的困境与前景
第二篇 立法听证: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张群
一、立法听证在中国的形成、发展
二、立法听证的范围、方式和过程
三、对立法听证效果的评价
第三篇 利益博弈中的立法游悦/蔡定剑 吴小亮
一、立法游说在中国的产生
二、立法游说的条件
三、立法游说的主体与方式
四、对当前立法游说的评价
第四篇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最广阔的战场/竺效
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发展
试读部分章节
第二篇立法听证:公民参与立法
一、立法听证在中国的形成、发展
听证原是西方司法程序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后来逐步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中。目前,在西方议会立法中,听证虽然不是每个立法的必经程序,但是一个基本程序。作为公众参与立法的一种方式,立法听证与过去的征求意见相比,其特点一是公开、透明度高。立法听证过程是完全公开的、透明的,包括听证会的举行要事先公告、听证法案的内容要向社会公开、听证过程要向媒体开放等。二是意见反映比较充分、客观性强。立法听证要求安排持不同意见的人参加,而且支持者与反对者应有同等陈述意见的权利,从而形成不同意见的交锋,使立法机关能全面而客观地了解情况。三是程序性强。立法听证在西方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听证过程要严格按照规则进行;听证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有关委员会在修改法案时,应以听证会的意见为依据,没有采纳的应予说明;等等。
立法听证制度在中国的形成、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9~2000年,这一阶段被视为立法听证制度探索、起步到形成阶段。第二阶段从2000年至今,是立法听证制度逐步得到发展的阶段。
中国立法听证的实践是从地方探索、起步并逐步发展起来的。20世纪90年代末,立法听证制度作为一种尝试性的民主立法方式,已经开始出现在地方立法实践中。1999年7月,深圳市政府法制局率先召开听证会,内容是《深圳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草)》中有关审批制度的改革,此举开创了立法听证制度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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