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法律现代化:中国法治道路问题研究

发布日期:2011-04-21   作者:蒋立山 著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点击量:559

对于应借助何种动力来推进法治的问题,中国法学界主要有三种理论:第一、蒋立山先生倡导的“政府推进型法治模式”。……第二,来苏力先生倡导的“社会推进型法治模式”。……第三、为避免前两种模式对政府及社会的作用过分张扬,部分学者折衷调和,主张“政府社会互动型法治模式”。

——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与方略》

内容简介

各国法律现代化的道路有两种最基本的选择:一种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另一种是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前者特点:政府(国家)是法治现代化运动的设计者和主要推动者;露者特点:法治主要是在“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和演变出来的,缺乏预先设定的目标和计划。

尽管二十世纪的中国曾经出现过地方性的民间制度创新的努力,但它最终并没有独立地成为法治化进程中的主要动力。原因是什么?……

作者简介

蒋立山,1962年出生北京,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其中,《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框架与实施步骤》论文,获第二届全国青年社会学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学杂志“中国法治之路”联合征文二等奖(一等奖空缺),《中国法治道路问题讨论》(上、下)论文,获《中外法学》杂志19881998创刊十周年优秀论文奖。2000年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调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主编《新编法理学》(2006年版)等。主要研究领域:法律现代化、中国法治实践与法律发展。

目录

序:寻求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实证解说

一、描述法律演进的三种理论模式

二、法律现代化研究的实证方向

三、本书的基本思路与安排

第一章本土现代化理论与法律现代化

一、“现代化”概念:一种理论旗帜

二、法律现代化:概念与中国视角

三、如何看待法律的历史变迁?

四、法律与社会转型

五、中国的法治理想

六、法律现代化与法治概念

七、法律现代化类型划分的复杂性

第二章中国法律演进的历史时空环境

一、西方法律的世界性扩张

二、“时空挤压”与历史时空结构的转换

三、法律演进中的时间因素

四、法律演进中的空间因素

第三章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原因分析

一、概念解说: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

二、历史时空背景下的法治道路选择

三、时间问题的再讨论

四、为什么没有走“社会演进型”道路

第四章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动力因素

一、本土政治资源

二、政府推动及与民众的关系

三、制度创新及与民众的关系

四、政府推进的成本

五、政府推进的局限性

六、政府推进型道路的“失败”与可能前景

第五章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的历史演变

一、清末变法:法律转型及其意义

二、辛亥革命及其后果:从“共和”走向“党治”

三、三十年代的宪政过渡与党治体制

四、毛泽东时代:从法律治理模式转向政治动员模式

五、二十世纪后期:回归法治

第六章二十世纪后期的法律改革(上)——法律改革的阶段划分、特点与分析思路

一、从“加强法制”到“法治国家”:总体阶段特征

……

第七章二十世纪后期的法律改革(中)——法律改革的问题框架与分步推进战略

第八章二十世纪后期的法律改革(下)——关于“依法治村”、“村民自治”运动的研究报告

第九章法律现代化的三个层面

参考文献

后记

 

试读部分章节

序:寻求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实证解说

在二十世纪后二十年里,法律现代化理论已经发展成为解说中国法律变迁的应用最广和相对成熟的理论工具。从文献规模和数量看,除了直接冠以“法律现代化”字样的各种文献外,冠之以“依法治国”字样的各种理论文献,数量最大、涉及面最广,其中绝大多数关于依法治国问题的理论文献,可以被客观地纳入法律现代化理论的范畴之中。

按照罗荣渠教授的说法,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流行于国内学术界的现代化理论,是二次世界大战后由美国学术界提出来的,对于中国人来说自然是一种舶来品。然而,早在此前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学术界在讨论中国未来道路与前景问题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了“现代化”的概念和观点。较为遗憾的是,虽然目前人们仍然谈论三十年代里的一些学术话题,或者是一些十分类似的话题,但当时关于中国现代化问题的讨论似乎被人们遗忘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经过几十年的对外学术封闭,二十世纪后期中国学术界对外部世界的知识渴求愿望十分强烈,追踪国外学术思潮的积极性颇高,而对于本国二十世纪早期的学术传统与研究却缺乏必要的了解与重视。当然,二战之后由美国学术界提出的现代化理论,从理论建构上说更完整、更严密,其作为系统化的学术工具的价值也更大。与之相比,三十年代中国学术界关于中国现代化问题的讨论,不仅理论的完整性差一些,与法律的直接关联性也稍显薄弱。虽然如此,当时提出的一些问题、研讨的角度以及各种理论解决方案,也有贴切于中国国情的地方,并暗合了当前法学界的某种讨论,值得人们重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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