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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是深具良知和风骨的知识分子;他是学识渊博的宪法学者;他是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他是不遗余力践行宪法的社会活动家。
《论道宪法》集合了蔡定剑教授二十多年来公开发表的精华文章,全面展示了他在我国宪法和政制研究领域的卓越成果。
内容简介
《论道宪法》集合了蔡定剑教授二十多年来公开发表的精华文章,全面展示了他在我国宪法和政制研究领域的卓越成果,读者从《论道宪法》中不仅能够清晰地把握这位杰出学者的宪政思想和学术发展脉络,而且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民主宪政发展历程及其所存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这无疑会为我们进一步探求中国未来的宪政发展之路指明前进的方向。
作者简介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研究所所长,兼职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江西新建县人,曾务农,有多年军旅生涯,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事,1986年至2003年年底先后供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处秘书组,任职至副局长。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乔治城大学、瑞典隆德大学、香港大学、国立新加坡大学等进行访问、研究和讲学。 他是国内著名和有影响力的学者。主要从事宪政制度和中国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先后出版专著《国家监督制度》(1991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92年出版,2003年第四版第7次印刷),《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1999年),《宪法精解》(2004年),主编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丛书:《人民代表大会20年发展与改革》(2001年)、《国外议会及立法程序》(2002年)、《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2002年)、《监督与司法公正》、《国外公众参与立法》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战略与管理》等杂志发表论文100多篇,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中国新闻周刊》、《南风窗》等媒体发表评论200多篇,评论集《黑白圆方一法治、民主、权利、正义论集》于2003年出版。是许多重要报刊杂志的特约撰稿人。 2002年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目录
第一篇宪法要义
关于什么是宪法
新中国宪法的制定背景
宪法实施的意义、问题和建议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探讨
宪法权威来自宪法的生活化——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高娣的专访
第二篇宪法司法
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
宪法的司法适用是个普遍常识
宪法实施途径探索——论中国宪法的私法化之路
中国宪法司法化探索
宪法如何解释?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透视
第三篇政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
国家权力界限论
论地方政府领导人的选举
关于我国的检察监督制度及其改革
法院制度改革刍议
走出司法改革的迷途
国外有关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
民主责任制政府——1997年7月1日后的香港政制
第四篇宪政发展
中国宪政百年回眸与脚下的路
宪政建设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政发展
中国宪法三十年变革与未来
媒体评论
我们现今最缺少的宪法学者,就是能把实践精神与积极理想主义二者完美结合起来的,定剑的宪法研究始终是重实践、重社会、重中国的。 ——江平 他一方面是个学者,在宪政理论方面有不少见解;而另一方面,他还是一个行动者。 ——姜明安 他的研究兴趣从来都是经世致用的学问,而不是一堆无病呻吟、矫揉做作的词藻,独特的工作经历决定了他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现实关注。 ——张千帆
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篇宪法要义
关于什么是宪法
在走向法治的今天,普通法律已越来越深入人众生活,为广大民众所熟悉。如刑法早就为人们所熟知,民法和经济法也广为人们运用来解决自己的纠纷,行政法也在日益走向大众生活,民告官已成为耳熟能详的话语,唯有宪法在现实生活中仍默默无闻,备受冷落,从老百姓到高层领导,知道有一个宪法被称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但更多的人恐怕不知道宪法是干什么的。宪法与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宪法在社会中到底起什么作用,许多宪法学者甚至也不真正理解宪法,认为宪法内容比较空洞,研究是没有意思的,或者对宪法丧失了信心,都纷纷“逃离”宪法领域,形成宪法研究及其研究人才几乎荒漠化。
理论上说,依法治同主要是依宪治国,如果宪法仍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并深入扎根社会。干预大众生活,又何以能成为我们社会的根本法?法治国家又何以能建立起来,近代社会创造了宪法及其宪政这一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制度文明,并在许多国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为宪政奋斗了一百年,实施宪法也有五十年,为什么宪法的影响仍然不大,作用似乎甚微呢?这是一个非常难以解答的复杂问题,也不是本文的旨趣所在。本文只想指出造成这一状况的一个很小的、但绝对不是不重要的原因。这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对宪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沦的理解是不是有误?我们是不是在一个正确的宪法观念下制定了一部真正的宪法和真正在实施宪法?如果这个问题都没有解决,我们怎么能指望社会中会有宪法呢?这种担心并非是毫无道理的。比如,我们的许多权威法学家(包括宪法学家)经常提出修宪问题,每当党和国家提出新的路线、方针、政策、目标、任务的时候,每当经济体制发生变化,甚至企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方式发生转变的时候,就有人提出要修改宪法。这种宪法理论和现实,使我这个自称为研究宪法的人对一些幼稚的宪法问题陷入深思,宪法是不是法律?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法律?它究竟应该解决什么问题?它又是怎么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