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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法院对正义的追求——美国法律文库

发布日期:2011-04-22   作者:(美)霍维茨 著,信春鹰,张志铭 译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点击量:485

内容简介

本书写作的对象,是那些希望对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意义有概括的了解、而又不为法律的专门性所迷惑或困扰的人。我希望能向一般读者表明,对一个特定而引人入目的历史时期的联邦最高法院的深入研究,是多么地有趣和激动人心。就宪法和历名的关系而言,沃伦法院的确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1953年,沃伦成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当时几乎没有人会想到,在16年后他退休时,沃伦法院会因为发动了不断进步的宪法革命,从而改变了美国法律和生活的整个图景而为人们所铭记。本书介绍了沃伦法院的16年间,联邦最高法院是如何扩大了法律平等保护的范围,如何强化了对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以及如何使刑事被告人获得了更广泛的宪法保护。

用作者的话说,“探究沃伦法院的历史意义,就是要说明它是否设法留下了一种对宪法的渐进解释的恒久遗产,这些解释即便在后来遭到推翻,也将继续鼓舞着后代的法官、律师和研究者。”事实上,沃伦法院通过解释宪法而确立的重大原则已经鼓舞了美国的几代人,也鼓舞了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理想主义者。

目录

译者序

致读者

一、沃伦法院的组建

二、布朗诉教育委员会:确定沃伦法院的 主旋律

三、民权运动

四、反对麦卡锡主义

五、民主概念的发展

六、民主文化

七、结语

中文附录:1953年到1969年沃伦法院的 人员构成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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