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无论是从历史、文化,还是从政治、法律等方面来看,意大利都是世界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国家,是欧洲大陆的中心之一。
进入近代以后,在经济、政治的发展方面,意大利落在了英、法、德三国之后,在法律制度方面,它也不如法、德两国那么富有原创性——它没有参与创建大陆法系,而只是加入了该法系,成为其一个成员。但是,一方面,大陆法系的基础是罗马法,而意大利又是罗马法的故乡,因而它在大陆法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另一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适应意大利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意大利在法制建设方面也创造了一些自己的经验,形成了若干具有鲜明特色的制度。
作者简介
何勤华,男,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现为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1982年月1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4年12月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本校法制史教研室任教至今,1998年7月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7年9月任教师,1990年10月任副
目录
序
第一章 意大利法的起源及演变
第一节 意大利法律文明的肇端
第二节 日耳曼法为重要因素的时期
第三节 多元与强势的中世纪法律
第四节 依附于他国时期的法律演变
第五节 意大利王国统一以来法律的变迁
第二章 宪法
第一节 意大利统一前各邦的立宪活动
第二节 阿尔伯特宪法
第三节 意大利王国的政制
第四节 法西斯统治时期意大利的政制
第五节 1948年意大利共各国宪法
第六节 意大利共和国的宪法法院制度
第七节 意大利共和国的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