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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

发布日期:2014-05-30   作者:韩大元 编著   文章来源:人大研究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4年8月   点击量: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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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运用制宪权自主地制定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50年以胶我们的制宪者们基于什么样的理念、思想与理论制定了宪法,宪法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19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历史与价值联系是什么,如何评价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等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上述理论思考,作者于1999年开始收集1954年宪法的资料,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题性的研究。

为纪念1954年宪法颁布50周年,作者编著了《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一书。全书以历史事实为基础,对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新中国制宪思想和制宪理论等问题作了分析和研究,是我国宪政史方面的又一部力作。

作者简介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先后就读于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比较宪法学、中国宪法学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亚洲立宪主义研究》(独著)、《东亚法治的理念与历史》(独著)、《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独著)等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 清末立宪时期

二 民国宪法时期

三 五权宪法时期

四 旧中国宪政历史遗产与传统

五 宪法史研究的基本范畴与方法

第二章 1954年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权

一 宪法制定权概念与起源

二 宪法制定权的理论基础

三 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性与性质

四 宪法制定权的功能与界限

五 制定机关与制宪程序

六 制定1954年宪法的正当基础

第三章 1954年宪法的制定背景

一 制宪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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