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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
□ 陈 竟
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的进步状态,政治文明建设是推进政治生活进步的系统工程。文明的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治秩序和政治目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共同闪耀着政治文明的光芒。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千头万绪,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一、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
1.西方哲学思潮中的“人本主义”
“人本主义”(Humanism)一词来自拉丁文的Humanitas,Humanitas最早出现在古罗马西塞罗和格利乌斯的著作中,意思是指“人性”、“人情”、“万物之灵”,也指一种能促使个人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发展的教育制度。人本主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理论形态和特色,如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培根、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人本主义,强调科学的作用,突出人的能动创造性和主体地位;以埃拉斯谟、薄伽丘为代表的世俗人本主义,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突出人的世俗幸福;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生物学人本主义,提出了合理的利己主义的道德学说、国家观和唯心的社会历史观,强调人在生物学意义上对自然界、他人和社会的依赖;以叔本华、尼采、柏格森、萨特、弗洛伊德为代表的非理性的人本主义,把人提到哲学的中心地位,对人的非理性因素作了揭示,强调人与生存环境的矛盾等。
2.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以人为本”
中国传统哲学是政治哲学,人作为传统哲学发展的主线,体现为人本论或民本论,内涵不同。首先,与“物本”相对应的人本论思想肯定了人在万物中的卓越和伟大,视人为天地之灵,表达了对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关爱和尊重。《礼记》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也。”墨家提倡“兼爱”,主张不分人我,平等待人;儒家也提倡“仁者爱人”,博施、济众。这是中国人道主义的传统文化基础。其次,民本论是与君本论相对应的政治主张。从维护君主出发,古代哲人意识到民是社会财富的根本来源、王朝兴衰的决定力量。商周时期萌芽的“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是中国民本论的最初表达,而管子的“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则是民本的精义。孟子集民本论之大成,以“民贵”说、“民宝”说、“民心”说、“爱民”说、“恤民”说、“重民”说对“以人为本”作了全面阐发。这些民本思想为后世所继承和弘扬,在客观上限制了王权,保护了民众的部分利益,哺育了一批关心民瘼、忧国忧民的政治家、思想家,舒缓了社会矛盾。但它是在承认君主专制的前提下主张王道、仁政和德治,爱民、重民、恤民实际上是“以君为本”的开明统治策略。中国的民本思想在鸦片战争以后发生了裂变。随着西学东渐,康有为提出的“君民同体说”、谭嗣同提出的“君末民本说”、严复提出的“斯民真主说”、孙中山提出的“民主共和说”,以民主为基础意识,瓦解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
二、建设政治文明要求以人为本
1.以人为本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前提
人是政治的出发点,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马克思主义一贯坚持的基本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过程中反复强调,必须从“现实的人”出发去观察社会政治生活。他们明确宣布:“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种考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像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实际上已经清楚地阐明了人与政治的亲密关系,用严整的理论逻辑和经验逻辑奠定了以人为本的政治文明观的理论基础。
2.建立以人为本的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关键
政治文明的载体是制度,文明的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关键要素。在人类自身发展中,制度的重要性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制度对发展的重要性正越来越受到重视,它影响着经济增长和其他人类能力的实现。大多数争论围绕着如何消除实现市场经济高效率的障碍而展开,而人类发展的公共政策优先考虑的是为所有人争取更多的公民政治自由,实现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这需要民主政治的制度与规范,缺少政治权力是贫困与能力受阻的重要原因,这一点已逐渐达成共识。“赋权于民”要求建立一套政治和社会体制,这种体制能够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政治自由、公民自由,并运用其所具有的权力保障自己的权益。制度改革对消除社会、政治压迫具有直接作用,也同样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3.维持以人为本的政治秩序是政治文明的核心
按照孙中山的说法,政治是“众人之事”。实际上,政治就是人们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相互关系,而这种互动无疑应该是有序的。秩序与“无序”相对,泛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动、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现象,某种程序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它的基本特征。所谓政治秩序无非是在国家生活中,应有一定的组织制度、结构体系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性、规律性和连续性。那么,文明的政治秩序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认为它就是“以人为本”的政治秩序,它应该是各种政治力量(包括阶级与阶层)的利益得到合理、公正的分配与保障,它们的相互关系应该和谐与协调。这种社会秩序还不能以牺牲社会的活力为代价。因为那样的秩序不仅有悖追求秩序的初衷,而且由于社会缺乏活力,最终获得的秩序也只能是奴隶的秩序而不是自由的秩序。正如弗格森所指出的:“我们看到臣民死气沉沉就断定文明社会秩序井然,这一思想往往是错误的。”因为“社会成员秩序井然在于他们各适其位、各尽其职。前者是由死气沉沉的部分构成的,后者是由生龙活虎的成员构成的。当我们只是在死气沉沉、安居乐业的人们中寻求井然的社会秩序时,我们忘了臣民们的本质,我们获得的秩序是奴隶的秩序,而不是自由的秩序”。因此,真正文明的秩序是内涵了自由和社会活力的秩序。秩序因为内涵自由而不乏活力,自由由于遵循秩序而充满生机。
4.坚持以人为本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
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是什么?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但是,最终都落脚到人类自身的发展上来。早在1850年斯宾塞就曾指出,“文明就是人们的潜在能力在适宜的环境下的发展。”他还说,“文明还可以被概括为另一种形态。我们可以把它看做一种朝着为充分表现每一个人个性所需要的人与社会之素质的进步。”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尽管丰富多彩,但其实质都在于人类自身的发展。这是因为以人为本不仅体现在“人”与“国”关系的层面上,而且还体现在“人”与“物”、“人”与“事”的关系层面上,也就是说以人为本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本源性原则。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爱护人,一切从人的需要出发,以人的利益为目标和归宿。这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取向。
政治的核心主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政治文明建设的终极关怀是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命题,实际上内涵了这样的基本原理:人的存在决定政治的存在,政治是人的内在要求,政治发展的最终归宿是人自身的发展。政治与人这一基本关系,决定了我们研究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问题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不是政治本身,而是人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总是由人构成的社会,没有人就没有社会。因此,作为政治主体的人和由人组成的社会的发展就成为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
(作者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党的建设杂志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