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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
文明建设大家谈(二十三 )
杨治科:地方人大应以社会发展促和谐以法推和谐以稳定保和谐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治科撰文说,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责任,当前应从以下几项工作抓起。第一,狠抓第一要务,服务经济建设,以发展促进和谐。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本质特征。一是拓展工作思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的结合点,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点,只要有利于促进全局工作、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就应积极开展工作,让党放心、人民安心。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应将重点财源建设项目、重大经济投资、体制改革、支柱产业开发、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为监督重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要不断探索、掌握和完善监督方法,力求用最恰当、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取得最佳的监督实效。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社会公正,以法推动和谐。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真正实现以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一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当前,要结合“五五”普法教育活动,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新闻报道、板报专栏、法制讲座、专题辅导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要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要求,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对于重大典型的违法案件,要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法律尊严。第三,重视人大信访,加强社会管理,以稳定保障和谐。目前正值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经济和社会矛盾的易发多发期。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健全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正确引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特殊作用。同时,加大信访监督力度,抓好重点上访案件的办理,并把信访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把信访重要信息与人大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结合起来,与干部的选举、任免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
李 军:发展民主政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李军撰文说,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制度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监督制度,包括选举、审议、公示、听证、述职、评议等制度和形式,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民主的实现。二是用法律规范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定。要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让各项社会活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各种社会利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在法制轨道上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防止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的安宁,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冯天祥、台自文:地方人大应从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基层民主维护农民权益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冯天祥、台自文撰文说,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围绕“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应通过专题调查、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了解当地农业发展的优势和特色、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了解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困难和愿望、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审议政府专项报告的针对性,以便对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正确的决议和决定。(二)围绕科学发展,从宏观上增强对农村投入的监督。首先,监督政府从财政投入上对农村发展给予一定的保障。对农村的投入总体上要同步于地方财政的增长比例,低于这个比例时就要及时建议政府调整。特别是对农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应有整体规划,从而为农村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其次,要监督政府合理利用农业资金,保证投入产出效益。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对农业的实际投入与农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而且农业方面的资金条块分割,互有侧重,大多数农业资金撒了胡椒面,效益不高。平凉市政府及其部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结合近年农业资金使用情况,研究制订了整合农业资金、进行农业项目拼盘、实施综合开发的措施,有效提高了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益。(三)围绕农业产业化问题,督促地方政府探索农民增产增收的新路子。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督促政府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业;开拓农产品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转化能力的龙头企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探索为农民增收的新路子。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先后调研和审议了高效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科技工作,并支持政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仅2005年全市就输出劳务人员35万,收入12亿,农民人均增加收入628元。(四)围绕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各项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的监督。一是监督政府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确实减轻农民负担。农民负担问题是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现在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村发展的措施,但也出现了一些急功近利的现象。由于对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含义理解不深不透,把修建新房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第一措施,大兴土木,出现了新的农民负担问题。据了解,修建砖木结构的房子,建楼房的每户举债在6~8万之间,建平房的每户举债3~4万元之间,就是政府试点村庄每户负债也在1~2万元(政府有补助)。二是检查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乱占耕地和不按规定补偿等土地纠纷是农村比较突出的问题。地方人大应重点开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遏制滥占农民耕地、基本农田和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以地招商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五)围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督促村民自治健康发展。村民自治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因素。促进村民自治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督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另一方面是监督村民委员会健康运行。在换届选举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少数经济发达的地方选举过程中存在贿选、拉选票或搞家族、宗族派别选的现象;二是经济贫困地方,因致富能人和文化素质高的人不愿当村干部,有的乡镇从其他村指派“能人”去当村干部;三是有些乡镇在任期内随便撤换村干部,致使村干部没有长远打算。为此,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加大村委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群众树立维权意识,掌握维权程序。另一方面,应对换届选举加强指导,对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五个环节进行监督。选出村委会后,要督促其搞好村务公开,畅通村民知政维权的渠道,强化民主管理,构建文明、民主新农村。
吴有仓: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有仓撰文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人们谈论的焦点,相关的文章时常见于报纸杂志,可谓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笔者只想就一些具体问题与大家探讨,以期对新农村建设有所帮助。(一)新农村建设现在很热,许多地方已大张旗鼓地搞起来了。但从效果和做法看,好多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背景、内涵、目标及要解决什么问题等都不是很了解,或者说是理解不深不透。如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拆旧房建新房,把工作重心放在争项目、花钱上,始终围着资金转,这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如此种种,都是对党的政策理解不透,或者另有他图造成的。思想认识上不去,糊里糊涂盲目乱抓,焉有不错之理。(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毫无疑问是广大农民,也就是说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要当家作主。但是政府越俎代庖,既搞规划又抓建设,农民主体只有政府让干啥就干啥,别无选择。如果政府还像过去一样包办一切、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只能把新农村建设搞成“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或“豆腐渣工程”。(三)新农村建设要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那么,由谁来组织?如何组织?重担就落到了村级组织身上。因此,新农村建设首先要解决村民自治问题。政府要敢于放权,勇于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去办,放手让农民把自己认为最理想的村委会主任及其组成人员选出来。这些人如果有负众望,村民还可以启动罢免程序或在适当时机重新改选。(四)新农村建设只有全面推进,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扶持几个典型,建成一些示范村、示范户,大多数村庄、农民没有动起来,少数人再富、个别村再好也不是新农村建设的追求目标。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采取全面推进的方式,分类指导,对条件好发展快的要引导,对条件差发展慢的要鼓励支持。不同的村、不同的户应当有不同的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瞎指挥,正确引导农民自己选择适合本村或自己发展的模式,突出特色。(五)大家都知道,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支出达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422亿元。这些资金如果直接平均分发给农民,的确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但若由农民合作社管理,民主决策,统一使用,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也能发挥很大作用。并要严明财经纪律,提高管理使用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把中央补助资金用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六)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希望工程,是一项涉及全社会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农民的事、农村的事。各级政府要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倾其全力、全方位支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技术出技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依靠集体智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既不能游离于国策之外,也不能讲条件。(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立足乡情、村情、民情,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理清发展思路,使发展具有现实性、全面性和长远性;要根据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发展水平、文化观念等,进行科学规划,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有长远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规划,还要有分项计划及保障措施,切忌朝令夕改,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从基础工作抓起,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使农民得到实惠,逐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安新年、王治太:自治地方人大应在新牧区建设中发挥好职能作用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安新年、王治太撰文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体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因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第一,围绕依法监督发挥职能。一要紧扣主题,及时把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决议决定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证党委决策得到有效落实;二要督促政府在推进新牧区建设中,自觉做到亲民而不疏民、为民而不坑民、富民而不损民、安民而不扰民,千方百计发展农牧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三要抓住产业富民这条主线,及时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通过跟踪问效,协助政府解决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第二,围绕社情民意发挥职能。要进一步探索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表达民意的渠道,从深入了解民情、关注民生、集中民智、实现民愿入手,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愿望,了解弱势群体的困难,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当好参谋。并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新牧区建设的扎实推进。第三,围绕服务大局发挥职能。要紧紧围绕兴县富民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基本目标,改进监督方式,从抓一般性审议监督转到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上来,转到围绕中心、全程参与、热情服务上来,转到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上来。第四,围绕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一要开展法律进厂、进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要依法推进社会保障扩面工作,推行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失地农牧民基本生活保障,解决农牧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问题;三要督促政府部门切实把中央为脱贫解困而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帮助城乡特困群众和弱势群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四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肃南”建设,为新牧区建设提供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张长洪:“履职议事会”有效推进了乡镇人大工作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张长洪撰文说,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尽管《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行使的13项职权作了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由于宪法没有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设机构,没有明确乡镇人大主席的地位,乡镇人大往往处于一种尴尬境地。2006年7月,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大开始推行的“履职议事会”制度,为该镇人大工作揭开了崭新的一页。据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介绍,“履职议事会”由镇人大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议事会的职责是:听取并审议履职对象的履职报告;参与全镇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确定需提交及时办理的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审查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等。同时,该镇人大还建立了“履职档案”,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依法行政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档,每年专题向代表汇报一次,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杨卫国:乡镇人大应加强对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岷县秦许乡人大主席杨卫国撰文说,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乡镇人大应将村委会组织法的正确实施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乡镇干部(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村委会组织法知之甚少,没有依法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工作的意识,仍习惯于沿用过去行政命令式的领导方式进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有的乡镇政府误将指导变为领导,进而发号施令,迫使农民接受农作物结构调整计划,随意翻种农作物的事时有发生,侵犯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在村委会选举中,乡镇党委、政府直接指定候选人,侵犯了村民的提名权。在建设项目征地等工作中没有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甚至有的村委会干部在补偿标准上做“手脚”,降低补偿标准,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为民办实事没有按法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就盲目实施,随意增加农民负担,遭到村民的反对。村务公开不规范,造成村民的误解,等等。出现上述问题,往往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纠正,乡镇人大往往缺位,实质上是一种失职行为。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村委会自治法实施的检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郭炳序:树立学习服务奉献创新守规意识增强人大常委会机关活力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郭炳序撰文认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作为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服务的任务。因此,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是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一环。一是树立学习意识。人大常委会机关要根据人大工作需要,组织、鼓励、支持和引导工作人员学习,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丰富和扩大知识面。同时尽量扩大联系面,让大家从兄弟市县人大的工作中学习经验,吸收“营养”,推动和改进工作。二是树立服务意识。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尽管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搞好服务,当好参谋。这就要求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合作共事,齐心协力服务于“三会”,服务于人大代表,服务于常委会领导的活动。三是树立奉献意识。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和人格锻炼,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苦,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创出最佳业绩。要有求真务实精神,不惟书,不惟上,只惟实,脚踏实地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有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干实事,求实效,推动机关工作向高水平发展。四是树立创新意识。作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既要遵循工作规律,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克服传统观念和经验主义,不断创新思维方式、服务方式和工作运行机制。要克服被动应付等活干的消极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超前思维,超前谋划,当好参谋。五是树立守规意识。要正确处理创新和依法办事的关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推进制度创新。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坚决贯彻执行,对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结合实际加以细化、具体化,对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且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方法要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使机关工作法制化,协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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